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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
栏目:通知公告 作者:liuyuan 来源:http://tskyc.local.hbcszyxy.edu.cn/ 时间:2025-10-24 15:09:33 点击:111

各部门: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(教社科厅函〔202512号)及湖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,现将奖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范围

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:1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;2.马克思主义理论;3.中共党史党建学;4.纪检监察学;5.公安学;6.哲学;7.理论经济学;8.应用经济学;9.法学;10.政治学;11.社会学;12.民族学;13.教育学;14.心理学;15.体育学;16.中国语言文学;17.外国语言文学;18.新闻传播学;19.考古学;20.中国史;21.世界史;22.艺术学;23.管理科学与工程;24.工商管理学;25.农林经济管理;26.公共管理学;27.信息资源管理;28.国家安全学;29.设计学;30.区域国别学。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,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“13.教育学整合设置,办法另行制定。

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 1 1 日至2024 12 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 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 论文;3. 咨询服务报告;4. 普及读物。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《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(附件2)。

二、申报单位和名额

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。

三、申报材料清单

1.《申报一览表》。纸质版 1 份,须填写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多页的,每页须标注页码和总页数,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。《申报一览表》中成果信息应与《申报评审表》填写内容和申报成果保持一致。

2.《申报评审表》(附件 4)。各类申报成果的《申报评审表》均为 9 份(至少 1 份原件),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。

3.申报成果。著作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3 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学校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论文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 份(可用复印件)。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、版权页和论文全文,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。

4.相关证明材料。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。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成果按申报评审表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

以上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2025113日前报图书科研处,联系人:熊焰。

四、申报实施办法、申报答疑、申报一览表、申报评审表、教育厅工作安排详见附件。

图书科研处

20251024

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安排.pdf

附件1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施办法.doc

附件2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答疑.doc

附件3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一览表.xls

附件4: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