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.注意事项
1)读者入馆要注意文明礼貌和仪表整洁,保持安静,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,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或制造其它噪音。
2)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在馆内吸烟、吃零食、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。
3)维护馆内秩序,按规定存放个人物品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禁止以任何方式长期占座。
4)爱护馆内设施设备及书刊,禁止随意涂抹刻画,违者视污损程度予以罚款处理。
5)自觉遵守各部、室的规章制度,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,支持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2.开放时间
开放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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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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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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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通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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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、二、四:8:00—17:00;五8:20—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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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五整理书库
下午不开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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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8:00—12:00;15:0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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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阅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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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 至 周五:8:00—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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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12:00—15:00进行保洁工作,暂停开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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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六:9:00—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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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:9:0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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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阅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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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、二、四:18:00—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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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进入电子阅览室后,请登记班级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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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:15:00—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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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五:16:00—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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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不开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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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六:14:00—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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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-10月电子阅览室暂停开放,开放时间另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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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周三12:00—15:00为图书馆进行保洁工作,暂停开放。以上开放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起生效。
(一)流通部
图书馆流通部,即书库,位于图书馆一楼,书库中的图书读者既可在室内阅览,也可外借。
借阅图书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(无论是否借阅图书都要保管好校园一卡通)
1.借还流程
1)检索:服务台提供两台计算机给读者查询馆藏书目,读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检索途径查找图书。读者也可通过登录图书馆主页查询馆藏书目。
2)借书:读者入馆后,在书库找到所要借的图书,持本人的校园一卡通到服务台,并将所借图书交与服务台的老师办理借书手续,读者拿回自己的一卡通和所借图书,方可离开。
3)还书:读者将需还图书交服务台工作人员,请工作人员检查有无破损涂污并扫描条形码,办理完还书手续后方可离开。
2.管理规则
1)在书库阅览时限拿1册图书,看过后再换另一册。读者应记住所取图书的具体排架位置,就近阅读,阅读后放回原处。如果忘记的话,交与服务台的老师,不能将书随便插入书架中或随意放置在其它地方。
2)学生可共借图书4册。图书至少借阅3天后方可还回,最长借阅期限为4个月。每本图书可续借一次,续借天数为1个月。
3)读者应按时归还所借文献,未在规定日期内归还图书的读者需缴纳滞纳金后方能借书。所借图书逾期不还者,按每册每超期1天0.1元收取滞纳金,逐日累计。读者所借图书凡在寒暑假内到期的,借期可顺延至开学后一周内还清。
4)读者遗失了图书可用同版本的新书另付加工费进行赔偿。若不能买到相同的图书,遗失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;遗失孤本或珍藏版图书按原价3-5倍赔偿;遗失套装图书中的一册,按套装价赔偿,其余各册不退还给读者。
5)学生因毕业、退学、休学等原因离校前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。
(二)报刊阅览室
报刊阅览室位于图书馆三楼,现刊和报纸只限阅览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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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可带包入内,自取报刊阅览或者自习。如需将本馆所借图书带入本室,必须先办理完借书手续再进入阅览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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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览期刊时,每次限从架上取阅一种,阅后将期刊放回原处;报纸阅后请读者核对名称,在相应标签的报架上放还报纸。
(三)电子阅览室
(现暂停开放,开放时间另行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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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必须在门口登记班级姓名方能进入上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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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请勿将饮品和食物代入电子阅览室内,保持室内环境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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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必须爱护电子设备,听从工作人员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