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部门:
为便于开展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档案收集整理工作,请各部门按以下要求做好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申报工作:
一、统计对象及范围
学校在岗在册教职工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,单位署名为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的科研成果。
二、成果申报要求
1.各部门收齐各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,并进行初审,同时填写图书科研处下发的2022年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、2022年编写教材汇总表、2022年结题课题汇总表和2022年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。
(1)论文复印件必须含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文章正文、封底,学校学报发表的文章无需提交复印件;
(2)教材复印件必须含封面、版权页、序言、目录、编写章节首尾页、封底;
(3)课题成果结题证明(结题证书+负责人出具的成员工作角色及工作量占比),校级课题结题证明无需提交复印件;
(4)开发应用新产品、新技术的证明等。
2.2022年12月23日之前,各部门统一集中报送本部门成果原件、复印件及汇总表至图书科研处。
注:同时报送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,纸质汇总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。汇总表请从图书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。
请各部门严格遵守成果申报的相关要求,明确责任,认真审核,按时报送成果材料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李秀菊 联系电话:027-88115729
图书科研处
2022年12月6日
附件1:2022年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
附件2:2022年编写教材汇总表
附件3:2022年结项课题汇总表
附件4:2022年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