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
为便于开展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档案收集整理工作,请各部门按以下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申报工作:
一、成果统计对象及范围
学院在岗在册教职工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,单位署名为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的科研成果。
二、成果申报要求
1.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纵向项目(项目负责人录入)、科研成果(按要求录入论文成果、著作成果、研究报告子栏目)、获奖成果、学术活动等。
登录办法:点击学院网站首页——院务服务——科研学报
注:多人合作成果在所有作者栏按序填报;所有成果需提交电子版(以教职工姓名命名文档)。
2.各部门收齐各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,并进行初审,同时填写图书科研处下发的2017年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、2017年编写教材汇总表、2017年结题课题汇总表和2017年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。
(1)论文复印件必须含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文章正文、封底;
(2)教材复印件必须含封面、版权页、序言、目录、编写章节首尾页、封底;
(3)课题成果结题证明(结题证书+负责人出具的成员工作角色及工作量占比)
(4)开发应用新产品、新技术的证明等;
(5)学院学报文章、院级课题结题证明无需提交复印件。
3.2017年12月29日之前,各部门统一集中报送本部门成果原件、复印件及汇总表至图书科研处。
注: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,纸质汇总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请各部门严格遵守成果申报的相关要求,明确责任,认真审核,按时报送成果材料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科研成果统计审核工作联系人:李秀菊(电话:027-88115729;电子信箱:694823834@qq.com)
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联系人:李 静(电话:027-88115729)。
图书科研处
2017年12月13日
附件1:2017年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
附件2:2017年编写教材汇总表
附件3:2017年结题课题汇总表
附件4:2017年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